1.本賣場商品服務禮券載明之票面價值為$530,不等同於本賣場售價。
2.本賣場票券無使用期限, 優惠期限至2014.06.14止,逾優惠期限需以票面價值$530補足飯店或餐廳現場公告之定價差額後方可使用。
3.本賣場票券不適用日期為:農曆除夕夜及春節期間.母親節(當週六/日).父親節.中西情人節(及其前夕).中秋節.12/24-25.12/31.1/1及飯店公告不得使用之特定活動日期(各節日定義依人事行政局公佈之日期為準) 。
4.憑券消費恕不掛失及兌現,經毀損或塗改無效。本券為折扣後之優惠價使用,恕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合併使用,需有飯店特定條碼(編號)及鋼印始生效力。
5.本賣場票券銷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或代收轉付收據,使用時飯店或餐廳現場不再另行開立。
6.「本商品(服務)禮券銷售所收取之金額,已存入發行人於元大商業銀行之信託專戶,專款專用:所稱專用,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。信託期間自禮券銷售日(以票券上記載之銷售日期為準)起算一年。
7本賣場提供之飯店定價僅供參考,如有變動請以飯店提供資訊為準,如需查詢定價或其他現場優惠請自行向飯店查詢。
8本公司保留本賣場修改、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各項優惠恕不得合併使用。
9本賣場內提供之飯店及餐廳現場圖片或菜色食材圖片僅供參考,實際會依季節變化有所調整請以現場提供為準。
10本賣場票券經使用後即時註銷,任意重製、塗改、影印、複製等違法行為,一經查獲必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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